販賣毒品能不能爭取緩刑?
蕭告律師先講結論:能
不少人以為,只要被抓到「販毒」就死路一條。但其實不是所有販毒者都一定要坐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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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4條的懶人包整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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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級別 |
行為 |
刑度 |
罰金(得併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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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級 |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 |
死刑或無期徒刑 |
無期徒刑者:3,000 萬元以下罰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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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級 |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 |
無期徒刑或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|
1,500 萬元以下罰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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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級 |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 |
7 年以上有期徒刑 |
1,000 萬元以下罰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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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級 |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 |
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 |
500 萬元以下罰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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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器具 |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「專供製毒或施用之器具」 |
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|
150 萬元以下罰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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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遂犯 |
前述5項的未遂行為 |
也會處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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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毒品: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附表1234,常見毒品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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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級 |
毒品名稱 |
常見代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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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級 |
海洛因 |
白粉、白冰糖、H、馬、黑膠、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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嗎啡 |
M、馬啡、止痛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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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柯鹼 |
可卡因、Coke、白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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鴉片 |
阿片、煙膏、煙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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芬太尼(強效) |
死神、Fentanyl、超級止痛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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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級 |
安非他命 |
冰毒、冰、玻璃、馬、阿拉、A 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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搖頭丸(MDMA) |
E、愛之藥、跳舞丸、餅乾、糖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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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麻 |
草、weed、joint、420、Mary Jan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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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托咪酯 |
喪屍菸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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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級 |
K 他命 |
K 粉、K 仔、K、K 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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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M2 |
小白、小白點、性藥、強暴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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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眠樂 |
小藍、小藍片、Flunitrazepam、藍精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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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級 |
蝴蝶片 |
小藍、小藍片、助眠藥、睡覺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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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粒眠 |
小白、小綠、小黃(依顏色稱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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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眠鎮靜藥類 |
佐沛眠、佳靜安、拉拉(Zopiclone 等) |
但在說明之前,我們先釐清幾個關鍵問題:
什麼是販賣?緩刑是什麼?販賣一定會關嗎?
一、何謂販賣:
(一) 客觀上有販賣行為:將毒品交付予買家並收取對價
※對價不一定是金錢(如以物易物),法院也認定構成販賣(108台上3567)
※不以獲利為必要,所以賠本也是賣(107台上630)(93台上1651)
(二) 主觀上有販賣意圖:主觀上具有「營利」的意圖
●轉讓VS幫助施用:所有權有沒有移轉
轉讓:沒有營利意圖,平出或是送人à所有權有移轉
幫助施用:團購à所有權沒移轉
(三) 所以下面哪一個是販賣呢?
1、 艾瑪打算幫朋友小垢拿,除了成本加上來回的車馬費
2、 艾瑪一次買了一堆,覺得要過期了所以賠本出清
3、 小垢很怕大毒梟,請從小一起長大的表哥艾瑪幫忙買
4、 一次買多一點比較便宜,艾瑪邀請小垢一起團購
5、 艾瑪邀約小垢在汽車旅館,願意用身體交換毒品
答案:以上情狀都會涉嫌販賣毒品
我沒有營利的意圖,為什麼還是涉嫌販賣毒品?
à實務上比較難證明主觀上有沒有營利意圖。
我們可以去搜尋司法院的判決書來看,會發現大部分的販賣毒品案件,法院很喜歡寫這段話:「…按販賣毒品係違法行為,非可公然為之,且其法定刑責甚高,販賣者若無利可圖,絕無甘冒被供出來源或被檢警查緝法辦之風險,而平價或低價甚或無利益販賣毒品之理,衡以被告與購毒者間並無至親關係,若無利益可圖,實無為此鋌而走險之必要…」
✏️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314 號刑事判決
✏️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296 號刑事判決
✏️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296 號刑事判決
à簡單來說就是毒品違法、刑又重,沒賺錢的話,誰會冒這麼大風險去賣?又不是親人,沒理由白幫人跑毒。
這段話幾乎成為法院在販賣毒品案中固定引用的見解,雖然實務現行比較嚴苛,還是有機會爭取緩刑,判決書也有緩刑的案例,所以被咬販賣的話,更要注意要在關鍵的時刻請律師陪同,避免影響自己的權益。
📌被抓三句保命口訣:先問、再請、不回答
2、我現在要請律師
3、我等我律師到場我再回答
法律不是只有懲罰,也有「從輕」、「救人」的空間。若你或你身邊有人不小心捲入毒品案件,請勇敢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才能真正保障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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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前面講了那麼多,到底什麼是緩刑?
「緩刑」的意思是法院判你有罪,但覺得你值得給一次機會,暫時不執行那個刑期。
à你不是真的沒事,但可以「暫時不用進去關」,只要你在緩刑期間好好守規矩,刑罰就不會執行。
(一)誰有機會拿到緩刑?
法院在符合以下條件時,才有可能判緩刑,依據《刑法》第74條:
本次刑度在二年以下:被判的是
o 有期徒刑兩年以下
或
o 拘役、罰金。
沒有重大前科:
o 沒有因「故意犯罪」被判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
或
o 即使有,但五年內沒有再犯。
(二)緩刑期間要做什麼?
法院可以依個案狀況,附加一些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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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件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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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悔過書 |
誠實反省自己的行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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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款給國庫 |
法官指定金額與用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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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公益服務 |
40~240小時,常見如打掃、社福單位協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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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輔導 |
包括戒癮治療、心理諮商、毒品防治教育等 |
緩刑期間通常是2到5年,若這段期間內都沒出狀況,刑就不會執行!
三、販賣毒品可以爭取緩刑的要件
(一)偵查和歷次審判中均自白(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II)à認罪
(二)供出來源,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(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I)
請注意,若不是本件的上游(如時間兜不起來等)是沒有辦法減刑的喔!
(三)刑法第57條、第59條à我要怎麼證明我是好人?
1、犯後態度、情節並非大毒梟
2、捐款
3、志工
四、結論:有犯錯不代表沒救,販毒案件也能爭取緩刑,關鍵是把握時機、找對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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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您或您的親友不幸身陷販賣毒品的指控時,心中最大的疑問可能是:「販賣毒品會判多久?」、「有機會緩刑嗎?」、「我只是幫忙拿,刑責也這麼重嗎?」這些問題不僅跟自由有關,更牽動著整個家庭的未來。
蕭告律師深耕毒品刑事案件多年,深知當事人的徬徨與無助。本文將以專業且權威的法律觀點,為您深入剖析販賣毒品的判刑標準、各級毒品刑責差異,以及在訴訟中可以爭取的有利條件,希望可以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指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