販賣毒品能不能爭取緩刑?
蕭告律師先講結論:能
不少人以為,只要被抓到「販毒」就死路一條。但其實不是所有販毒者都一定要坐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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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4條的懶人包整理:
| 毒品級別 | 行為 | 刑度 | 罰金(得併科)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級 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 | 死刑或無期徒刑 | 無期徒刑者:3,000 萬元以下罰金 |
| 第二級 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 | 無期徒刑或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| 1,500 萬元以下罰金 |
| 第三級 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 | 7 年以上有期徒刑 | 1,000 萬元以下罰金 |
| 第四級 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 |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 | 500 萬元以下罰金 |
| 毒品器具 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「專供製毒或施用之器具」 |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| 150 萬元以下罰金 |
| 未遂犯 | 前述5項的未遂行為 | 也會處罰 | — |
何謂毒品: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附表1234,常見毒品如下
| 分級 | 毒品名稱 | 常見代稱 |
|---|---|---|
| 第1級 | 海洛因 | 白粉、白冰糖、H、馬、黑膠、煙 |
| 嗎啡 | M、馬啡、止痛王 | |
| 古柯鹼 | 可卡因、Coke、白粉 | |
| 鴉片 | 阿片、煙膏、煙土 | |
| 芬太尼(強效) | 死神、Fentanyl、超級止痛藥 | |
| 第2級 | 安非他命 | 冰毒、冰、玻璃、馬、阿拉、A 貨 |
| 搖頭丸(MDMA) | E、愛之藥、跳舞丸、餅乾、糖果 | |
| 大麻 | 草、weed、joint、420、Mary Jane | |
| 依託咪酯 | 喪屍菸彈 | |
| 第3級 | K 他命 | K 粉、K 仔、K、K 煙 |
| FM2 | 小白、小白點、性藥、強暴藥 | |
| 羅眠樂 | 小藍、小藍片、Flunitrazepam、藍精靈 | |
| 第4級 | 蝴蝶片 | 小藍、小藍片、助眠藥、睡覺丸 |
| 一粒眠 | 小白、小綠、小黃(依顏色稱呼) | |
| 安眠鎮靜藥類 | 佐沛眠、佳靜安、拉拉(Zopiclone 等) |
依照上面兩個有關毒品的懶人包看下來,販賣毒品是非常嚴重的事情,但為什麼能爭取緩刑呢?
但在說明之前,我們先釐清幾個關鍵問題:
什麼是販賣?緩刑是什麼?販賣一定會關嗎?
一、何謂販賣:
(一) 客觀上有販賣行為:將毒品交付予買家並收取對價
- 對價不一定是金錢(如以物易物),法院也認定構成販賣(108台上3567)
- 不以獲利為必要,所以賠本也是賣(107台上630)(93台上1651)
(二) 主觀上有販賣意圖:主觀上具有「營利」的意圖
- 轉讓VS幫助施用:所有權有沒有移轉
轉讓:沒有營利意圖,平出或是送人 → 所有權有移轉
幫助施用:團購 → 所有權沒移轉
(三) 所以下面哪一個是販賣呢?
- 艾瑪打算幫朋友小垢拿,除了成本加上來回的車馬費
- 艾瑪一次買了一堆,覺得要過期了所以賠本出清
- 小垢很怕大毒梟,請從小一起長大的表哥艾瑪幫忙買
- 一次買多一點比較便宜,艾瑪邀請小垢一起團購
- 艾瑪邀約小垢在汽車旅館,願意用身體交換毒品
答案:以上情狀都會涉嫌販賣毒品
我沒有營利的意圖,為什麼還是涉嫌販賣毒品?
→ 實務上比較難證明主觀上有沒有營利意圖。
我們可以去搜尋司法院的判決書來看,會發現大部分的販賣毒品案件,法院很喜歡寫這段話:
「…按販賣毒品係違法行為,非可公然為之,且其法定刑責甚高,販賣者若無利可圖,絕無甘冒被供出來源或被檢警查緝法辦之風險,而平價或低價甚或無利益販賣毒品之理,衡以被告與購毒者間並無至親關係,若無利益可圖,實無為此鋌而走險之必要…」
✏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314 號刑事判決
✏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296 號刑事判決
✏️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296 號刑事判決
→ 簡單來說就是毒品違法、刑又重,沒賺錢的話,誰會冒這麼大風險去賣?又不是親人,沒理由白幫人跑毒。
這段話幾乎成為法院在販賣毒品案中固定引用的見解,雖然實務現行比較嚴苛,還是有機會爭取緩刑,判決書也有緩刑的案例,所以被咬販賣的話,更要注意要在關鍵的時刻請律師陪同,避免影響自己的權益。
📌 被抓三句保命口訣:先問、再請、不回答
- 我現在是被告、嫌疑人的身分嗎?
- 我現在要請律師
- 我等我律師到場我再回答
法律不是只有懲罰,也有「從輕」、「救人」的空間。若你或你身邊有人不小心捲入毒品案件,請勇敢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才能真正保障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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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前面講了那麼多,到底什麼是緩刑?
「緩刑」的意思是法院判你有罪,但覺得你值得給一次機會,暫時不執行那個刑期。
→ 你不是真的沒事,但可以「暫時不用進去關」,只要你在緩刑期間好好守規矩,刑罰就不會執行。
(一) 誰有機會拿到緩刑?
法院在符合以下條件時,才有可能判緩刑,依據《刑法》第74條:
- 本次刑度在二年以下:被判的是有期徒刑兩年以下,或拘役、罰金。
- 沒有重大前科:沒有因「故意犯罪」被判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,或即使有,但五年內沒有再犯。
(二) 緩刑期間要做什麼?
法院可以依個案狀況,附加一些條件。
| 條件 | 說明 |
|---|---|
| 寫悔過書 | 誠實反省自己的行為 |
| 捐款給國庫 | 法官指定金額與用途 |
| 做公益服務 | 40~240小時,常見如打掃、社福單位協助 |
| 接受輔導 | 包括戒癮治療、心理諮商、毒品防治教育等 |
緩刑期間通常是2到5年,若這段期間內都沒出狀況,刑就不會執行!
三、販賣毒品可以爭取緩刑的要件
(一) 偵查和歷次審判中均自白 (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II) → 認罪
(二) 供出來源,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 (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I)
- 請注意,若不是本件的上游(如時間兜不起來等)是沒有辦法減刑的喔!
(三) 刑法第57條、第59條 → 我要怎麼證明我是好人?
- 犯後態度、情節並非大毒梟
- 捐款
- 志工
四、結論:有犯錯不代表沒救,販毒案件也能爭取緩刑,關鍵是把握時機、找對協助。
⚖️ 蕭告律師—毒品案件中的最佳戰友與夥伴
【背景介紹】
「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,而我是來保護你的。」
這不僅是蕭告律師的座右銘,更是他執業的核心信念。為了將這份信念貫徹到底,他毅然將本名改為「蕭告」,成立了以自己為名的蕭告律師事務所,象徵著他願以己身之名,為當事人的權益奮鬥到底的決心。
- 專業背景: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畢業、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法學院交換生。
- 實務權威:蕭告律師事務所負責人,專攻毒品犯罪與重大刑事辯護。獲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「海外圓夢計畫」補助,親赴荷蘭考察毒品減害政策。
- 社會影響:TikTok 官方年度創作者、金刻獎知識獎得主。長年受邀至台大、政大等校園巡迴演講,擅長用新媒體將複雜法律轉化為大眾即戰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