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二審逆轉無罪】國際快遞毒品冤枉被判6年?律師二審逆轉無罪成功案例:不知情包裹的核心辯護策略
案情概要
當事人為在台就讀外國人,當事人之國外友人以當事人為收件人,在當事人不知情的狀況下,寄出MDMA、大麻和生日卡片到當事人所就讀學校之宿舍,經台北關務署扣得本案郵件共三件。
案件分析
1. 本件當事人對收到三封郵件完全不知情,如自己要訂購毒品到台灣,不會分三次增加風險,且完全沒有包裝隱藏,與運輸毒品常態不合。
2. 學校宿舍收件管理鬆散,不排除他人容易取得被告收件資訊。
3. 當事人有推測某位國外友人有金錢糾紛,其國外友人曾言當事人若不還錢,就會誣指當事人參與國際毒品犯罪,實有誣陷之可能。
4. 當事人也推測生日時間確實與收件時間相當,亦有可能為不知情國外友人寄送生日禮物為驚喜。
5. 二審提供外國友人駐○○國台北貿易經濟代表處簽證之聲明書,陳稱本案郵件均係在未先經被告同意之情況下寄予被告。
結果
• 一審:僅屬主觀之臆測,並無任何證據可佐,實難遽為何等有利被告之認定。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。
• 二審:無罪。
(文章所載資料僅供觀念參考,並非針對特定個案的法律意見,亦不宜直接引用於訴訟程序。若有具體個案需求,仍應尋求專業律師的個別諮詢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