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姊妹特留分正式走入歷史!2026民法修正懶人包:生效日、影響、案例一次看懂
立法院會已於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《民法》第1223條修正案,刪除「兄弟姊妹特留分」。修正案尚待總統公布,並將於公布後6個月施行,預估落在2027年2月前後上路。
這是台灣繼承法制多年來最重要的一次調整,直接影響所有想透過遺囑自由分配財產、或家中有兄弟姊妹作為法定繼承人的人。以下由蕭告律師事務所整理修法重點、時間表、真實案例試算,以及你現在就該注意的規劃方向。
特留分是什麼?跟應繼分差在哪?
要理解這次修法,得先分清楚兩個常被搞混的概念:應繼分與特留分。
• 應繼分:是民法規定各順位法定繼承人依法可以分到遺產的比例,適用於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、或遺囑沒有處分到的部分遺產。
• 特留分:則是即使被繼承人立了遺囑、想把財產全部留給特定人,法律仍強制保留給特定法定繼承人的最低比例,目的是避免遺囑自由被濫用而讓部分親屬完全失去保障。修法前,依民法第1223條規定,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——也就是說,就算被繼承人立遺囑排除兄弟姊妹,兄弟姊妹仍可主張分回一部分遺產。
這次修法,動的正是「特留分」這一塊,而不是繼承權本身。
這次修法到底改了什麼?
修正條文刪除民法第1223條中「兄弟姊妹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」的規定。配偶、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的特留分規定則維持不變。
1. 繼承順位(民法第1138條):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之後)。修法前與修法後皆維持不變,仍是第三順位。
2. 應繼分:依法定比例計算,修法前與修法後皆維持不變。
3. 特留分:修法前為應繼分的1/3,遺囑無法完全排除;修法後不再享有特留分保障,可被遺囑完全排除。
換句話說:兄弟姊妹仍然是法定繼承人,順位與應繼分都沒有改變;唯一被拿掉的是「特留分」這道最低保障。只要被繼承人生前立下一份有效遺囑,理論上可以把兄弟姊妹完全排除在遺產分配之外。
沒有立遺囑,兄弟姊妹還能繼承嗎?——實務上最容易誤解的一點
許多人看到新聞會誤以為「以後兄弟姊妹都拿不到遺產了」,這是常見的誤解。
刪除特留分保障的前提,是被繼承人主動立了遺囑排除兄弟姊妹。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預立遺囑,且沒有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前順位繼承人,遺產仍會依民法第1138條、依現行應繼分規定,由兄弟姊妹依法繼承。
也就是說,這次修法保障的核心是「遺囑自由」:法律把選擇權交還給被繼承人,但如果沒有主動規劃,結果和過去並無不同。想要排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,關鍵仍是要主動預立一份有效遺囑。
案例試算:修法前後差多少?
案例一:立遺囑後,長年不聯絡的弟弟還能分產嗎?
• 背景:夫妻A、B沒有子女,A的父母皆已過世,A只有一位長年未聯絡的弟弟C。A生前立下遺囑,將全部財產留給妻子B。
• 修法前:弟弟C可主張特留分,強制分走遺產的1/6,妻子B只能取得5/6。
• 修法後:弟弟C無法再主張特留分,妻子B可取得100%的完整遺產。
案例二:同樣背景,如果A沒有預立遺囑呢?
• 結果:不論修法前後,結果相同:妻子B與弟弟C依現行應繼分規定,各分得遺產的1/2。
這兩個案例的對比說明了同一件事:新法真正拉開差距的關鍵,不是修法本身,而是「有沒有主動立遺囑」。
⚠️ 新法何時生效?留意「6個月緩衝期」
修正案三讀通過後,並非立刻生效,而是要經過以下流程:
1. 總統公布:修正案完成三讀後,仍須經總統公布程序。
2. 6個月緩衝期:自總統公布日起算6個月的緩衝期間,若在此期間內發生繼承事實(即被繼承人死亡),仍適用舊法規定,兄弟姊妹依然享有特留分保障。
3. 正式施行:緩衝期滿後新法正式施行,預估落在2027年2月前後。
這個時間點非常關鍵:同樣一份遺囑,繼承發生在緩衝期內或緩衝期後,兄弟姊妹能不能主張特留分,結果可能完全不同。若近期家族內有遺產規劃或健康狀況考量,建議提早諮詢律師確認適用哪一套規定。
修法還有哪些配套?
考量到僅刪除特留分,可能在少數個案造成不公平(例如長期受被繼承人扶養、但未列入遺囑的兄弟姊妹頓失依靠),法務部同步規劃兩項配套修法,目前已報行政院審查中,尚未與本次三讀條文一併通過:
• 配套一:修正「遺產酌給制度」
放寬現行遺產酌給請求權的保障範圍,讓生前受被繼承人繼續扶養的兄弟姊妹,即使遺囑未分配,仍有機會透過酌給請求取得部分遺產,避免弱勢手足失去依靠。
• 配套二:增訂「繼承人特別貢獻」制度
合理評價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生前的特別貢獻(例如長期照顧、共同經營事業等),讓有實質貢獻的繼承人能取得對應的財產分配,促進繼承人間的實質公平。
這兩項配套目前仍在審查階段,後續修法動態建議持續關注。
這次修法,這4類人要特別注意
1. 沒有子女的頂客族或不婚族:若父母已過世,兄弟姊妹是最主要的法定繼承人。想確保財產依自己意願分配(例如留給配偶、伴侶或指定機構),新法上路後預立遺囑會更有效力。
2. 想把財產全數留給配偶的人:修法前,即使立遺囑指定配偶為唯一受益人,兄弟姊妹仍可能主張特留分分走一部分;新法上路後,只要遺囑有效,配偶有機會取得完整遺產。
3. 與兄弟姊妹長年疏於往來或有心結者:新法讓被繼承人有更大的自主空間,透過遺囑排除特定親屬的繼承份額。
4. 生前持續扶養兄弟姊妹的人:即使新法刪除特留分,仍要留意配套的「遺產酌給制度」發展,並在遺囑或財產規劃中一併考慮受扶養手足的照顧安排,避免修法後產生實務爭議。
常見問題 FAQ
Q1:兄弟姊妹的繼承權被取消了嗎?
沒有。兄弟姊妹仍是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,繼承順位與應繼分都沒有改變。被取消的只是「特留分」,也就是遺囑無法被強制分走的最低保障份額。
Q2:新法什麼時候生效?
修正案於2026年7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尚待總統公布,公布後有6個月緩衝期,預估2027年2月前後正式施行。緩衝期內發生的繼承事實,仍適用舊法。
Q3:沒有立遺囑,是不是就不受新法影響?
是的。新法影響的是「特留分」這項對遺囑的限制。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,遺產仍依法定應繼分規定分配,兄弟姊妹依然可以依法繼承,新舊法結果相同。
Q4:現在要不要提早立遺囑?
如果你希望財產分配依照自己的意願(例如全數留給配偶、子女,或特定對象),建議提早諮詢律師規劃遺囑,並留意繼承發生時點是否落在新施行後,才能確保遺囑效力符合預期。
Q5:遺囑效力會不會因為這次修法而需要重新調整?
即使新法上路,遺囑仍須符合民法規定的法定要式(自書遺囑、公證遺囑、代筆遺囑等)才具有效力。建議已立遺囑者藉此機會請律師檢視內容與形式是否仍然有效、是否需要因應新法調整。
Q6:修法對「遺產酌給」「特別貢獻」的規定有影響嗎?
目前僅有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條文完成三讀,「遺產酌給制度」修正與「繼承人特別貢獻」增訂仍在行政院審查階段,尚未正式立法,後續動態建議持續關注。
💡 結論:財產怎麼分,法律把選擇權還給你——但前提是主動規劃
這次修法的核心精神是「遺囑自由」:你的財產,你來決定分配對象。但這份自由必須透過主動、有效的遺囑才能實現;如果沒有事先規劃,遺產仍會依照法定應繼分分配,結果與修法前並無不同。
不論你是想預先規劃財產分配、確認現有遺囑是否需要因應新法調整,或是家中涉及兄弟姊妹繼承的相關疑問,建議及早諮詢專業律師,掌握修法時程與細節,避免因為時間點或遺囑效力問題產生爭議。
蕭告律師事務所長期協助當事人處理遺囑預立、遺產規劃與繼承爭議,歡迎留言或私訊預約諮詢,為你的財產規劃提供專業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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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,而我是來保護你的。」
這不僅是蕭告律師的座右銘,更是他執業的核心信念。為了將這份信念貫徹到底,他毅然將本名改為「蕭告」,成立了以自己為名的蕭告律師事務所,象徵著他願以己身之名,為當事人的權益奮鬥到底的決心。
• 專業背景: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畢業、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法學院交換生。
• 實務權威:蕭告律師事務所負責人,專攻毒品犯罪與重大刑事辯護。獲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「海外圓夢計畫」補助,親赴荷蘭考察毒品減害政策。
• 社會影響:TikTok 官方年度創作者、金刻獎知識獎得主。長年受邀至台大、政大等校園巡迴演講,擅長用新媒體將複雜法律轉化為大眾即戰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