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嗎?蕭告律師深度解析刑事案件的和解關鍵,守護您的權益
當遇上刑事案件,多數人腦中浮現的可能是嚴肅的法庭、激烈的辯護與不可預測的判決。在這樣的壓力下,許多當事人不禁想問:「刑事案件也能像民事糾紛一樣『和解』嗎?」答案是肯定的,但其中的「攻防眉角」遠比一般人想像的還要複雜。和解,不僅是彌補損害、尋求原諒的途徑,更是影響刑事案件走向的關鍵策略。無論您是案件的告訴人或被告,了解和解的可能性、時機與正確方法,都是非常重要的關鍵。
和解第一步:了解「告訴乃論」與「非告訴乃論」的不同
在探討刑事和解之前,必須先理解台灣刑法中的一個核心概念:「告訴乃論」與「非告訴乃論」之罪。這兩者的區別,直接決定了和解在法律上的效力與結果。
1.什麼是「告訴乃論」?
簡單來說,「告訴乃論」之罪就是「不告不理」的案件。法律賦予被害人發動偵查程序的權利,如果被害人沒有在知悉犯人後的六個月內提出告訴,或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,那麼檢察官就不能起訴,法院也不能判決。
- 常見例子:過失傷害罪(如車禍造成的傷害)、公然侮辱罪、誹謗罪、毀損罪等。
- 和解的重要性:對於這類案件,和解扮演「終結」的角色。一旦被告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被害人通常會同意撤回告訴。只要撤告,整個刑事程序就會畫下句點,被告也不會留下刑事前科。因此,在告訴乃論的案件中,積極與被害人尋求和解,是多數被告的首選策略。
2.什麼是「非告訴乃論」?
「非告訴乃論」之罪,常被誤稱為「公訴罪」,是指其犯罪行為的嚴重性已侵害到社會公共利益,因此不論被害人是否願意追究,檢察官一旦知悉犯罪嫌疑,就有權力與義務主動介入偵查並提起公訴。
- 常見例子:竊盜罪、詐欺罪、重傷害罪、殺人罪、公共危險罪(如酒駕、危險駕駛)等。
- 和解的重要性:在非告訴乃論的案件中,和解無法讓案件「終結」,被害人也無法「撤告」。那麼,和解還有意義嗎?答案是絕對有!對被告而言,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積極賠償損害,是向檢察官與法官展現「犯後態度良好」與「悔意」的直接證明。這也會成為爭取以下有利處分的重要籌碼:
- 偵查階段:檢察官可能會考量被告已與被害人和解,惡性不大,而給予「緩起訴」處分。緩起訴期間若無再犯,期滿後效力等同不起訴,不會留下前科。
- 審判階段:法官會將和解視為重要的量刑參考因子,可能因此給予較輕的刑度,例如「緩刑」或「得易科罰金」的判決,讓被告有機會避免牢獄之災。
掌握黃金時機:刑事訴訟不同階段的和解策略
了解罪名差異後,下一步是把握和解的「黃金時機」。刑事訴訟程序大致分為「偵查階段」與「審判階段」,在不同階段達成和解,其策略與效益也大不相同。
- 偵查階段(警察局、地方檢察署)─此階段是和解的最黃金時期。無論是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案件,若能在案件被檢察官起訴前就達成和解,效益是最大的。
- 告訴乃論案件:和解後被害人就會撤告,案件直接簽結或不起訴處分,刑事程序就此終結。
- 非告訴乃論案件:攜帶和解書向檢察官說明,能大幅提高爭取「緩起訴」處分的機率。一旦獲得緩起訴,案件就不會進入法院審判程序。
- 審判階段(地方法院)─如果案件已經被起訴,並且進入法院審理程序,和解依然扮演重要的角色。
- 告訴乃論案件: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8條,在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前,告訴人仍可撤回告訴。一旦撤告,法院就必須「不受理判決」。
- 非告訴乃論案件:在法庭上向法官呈報已達成和解,並展現彌補損害的誠意,是說服法官從輕量刑、給予緩刑宣告的關鍵。許多法官在審理過程中,也會主動詢問雙方是否有意願和解或進行調解。
和解不是賠錢就好!一份專業和解書應具備的四大要素
許多人以為和解就是「付錢了事」,草率地在網路上找範本簽署,卻忽略了其中的法律風險。一份嚴謹、有保障的和解書,至少應包含以下四大要素:
- 明確的當事人資訊:清楚載明雙方(甲方、乙方)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,確保主體明確。
- 詳盡的案件事實描述:簡要說明事件發生的時間、地點、以及和解所針對的具體案。
- 具體的和解條件與賠償方式:
- 賠償金額:應以國字大寫載明總金額,避免竄改。
- 支付方式:是一次付清或是分期?若是分期,應載明每期金額與支付期限。若以現金交付,務必註明「當場收訖,絕無異議」。
- 和解範圍:清楚說明此賠償金額是否包含所有民事損害(如醫藥費、精神慰撫金、財物損失等)。
- 核心的拋棄條款:
- 民事部分:應載明「甲方(被害人)同意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,嗣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本事件向乙方(被告)請求任何賠償。」
- 刑事部分:
- 告訴乃論案件:必須明確寫上「甲方同意就臺灣OO地方檢察署XXX年度X字第XXXXX號OOO案件,具狀向該署(或法院)撤回刑事告訴,且不得再對乙方就本事件提出任何刑事告訴或自訴。」
- 非告訴乃論案件:應載明「甲方同意不再追究乙方之刑事責任,並願向檢察官/法官表示願意原諒乙方,請求給予乙方緩起訴/緩刑之寬典。」
- 特別注意:口頭和解雖然在法律上可能成立,但「舉證困難」,極易產生爭議。強烈建議所有和解都應以書面方式為之,並由雙方親自簽名蓋章,一式兩份,各自存執。
為何需要一位刑事訴訟專業律師?蕭告律師絕對是您最堅強的刑事訴訟後盾
走過刑事訴訟流程,您會發現從警局到法院,每一步都充滿法律的專業與陷阱。在資訊不對等、權力不對等的壓力下,單憑一己之力,很難周全地保護自己。一個微小的程序疏忽或不經意的錯誤陳述,都可能導致無法挽回的後果。這就是您需要蕭告律師的原因。一位好的刑事訴訟律師,不僅僅是在法庭上為您辯護,更是:
- 策略顧問:在偵查初期就介入,指導您如何應對詢問,避免留下不利證據。
- 權利守護者:確保檢警調的每一個程序都合法,防止您的權利受到侵害。
- 證據分析師:協助您梳理案情,找出對您有利的證據,並挑戰對手證據的有效性。
- 心理支柱:在您最徬徨無助時,提供專業、冷靜的分析,穩定情緒並與之並肩作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