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函是什麼?律師教你何時該寄、怎麼寄、和存證信函有何不同
在遇到債務糾紛、合約爭議、名譽受損或侵權行為時,許多人第一個念頭是:「我要不要請律師寄一封律師函?」
事實上,律師函不只是「警告信」,它是能正式主張權利、要求履行義務、甚至避免訴訟的法律工具。
透過律師專業撰寫的信件,不僅能明確表達立場,更能在法律上留下具效力的紀錄。
然而,很多人仍搞不清楚「律師函」與「存證信函」的差別——哪一種更有法律效力?什麼情況該寄?費用差在哪裡?
本篇文章將由法律觀點出發,帶你了解律師函的用途、發送時機、注意事項與與存證信函的比較,
幫助你在面臨爭議時,懂得如何運用正確的法律工具保護自己。
目次:
一、律師函的定義:律師親撰的正式法律文件
「律師函」是由執業律師代表當事人,以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義發出的正式信函,用來表達法律立場、警告或主張權利。
這類信件通常出現在雙方發生糾紛前或訴訟初期,目的在於正式通知、要求履行、警告或促成和解。
與一般人可自行寄送的存證信函不同,律師函由律師撰寫,內容具備法律依據與專業分析,更能明確呈現當事人的主張與法律後果,因此具有更強的震懾與說服力。
二、律師函的主要功能與法律效果
🔺律師函除了是一封「警告信」,在實務上它能發揮以下幾種關鍵作用:
(一)正式表達立場、主張權利:藉由律師函,當事人可以清楚地告知對方:自己擁有哪些權利、希望對方採取哪些行動、若不遵守可能會面臨何種法律後果。
(二)要求履行或停止侵害:律師函常用於催討債務、終止合約、請求修繕、或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,例如名譽受損、智慧財產權侵害等。
(三)作為訴訟前的溝通工具:寄出律師函後,對方通常會更加重視此爭議。若對方願意協商,雙方可在不進法院的情況下和解,節省時間與成本。
(四)中斷時效、保留法律權利:依民法規定,若當事人尚未起訴,也可藉由律師函中斷訴訟時效,確保未來仍有提告權利。
(五)警告法律行動:律師函通常會明確載明:「若未在期限內履行義務,將依法提告或採取法律行動。」這是律師函最具威嚇效果的部分。
項目 | 存證信函 | 律師函 |
---|---|---|
發送人 | 當事人自行寄送 | 律師以專業名義發送 |
存證效力 | 郵局留存副本,可作為通知證明 | 無存證功能,但具法律專業與震懾力 |
法律用途 | 通知、保存證據、主張立場 | 正式警告、要求履行、促進和解 |
對收件人心理影響 | 較為溫和 | 具強烈法律警示效果 |
費用範圍 | 約 NT$50 起(郵局規費) | 約 NT$8,000–20,000 依案件複雜度不同 |
四、延伸應用:律師存證信函
若希望同時具備「存證」與「律師專業」雙重效力,可考慮委託律師發出「律師存證信函」。
這類信函兼具郵局存證與律師發函兩者優點,雖費用較高(約 NT$6,000–30,000),但在訴訟或公文作證上更具法律可信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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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發送律師函前應準備哪些資料?
寄送前,當事人應向律師提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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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姓名與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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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議事實經過(時間、地點、事件細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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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對方採取的具體行動(如付款、撤文、道歉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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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文件或證據(契約、對話紀錄、收據等)
律師會依據這些資料,撰擬法律用語明確、具效力的信函內容,並在發送前與當事人確認。
六、收到律師函怎麼辦?三步驟冷靜應對
(一)先看懂內容:確認對方主張的事實、金額與法條依據。
(二)諮詢律師:避免自行回覆造成誤會,律師能協助評估是否需回函、反制或提告。
(三)如需回覆:務必在期限內完成,避免被視為默認對方主張。
七、寄發律師函需注意的法律界線
律師函雖是正當的法律行為,但若被濫用,仍可能違法。(例如: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)
因此,寄送律師函前務必確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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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與證據充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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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件內容合理且無誤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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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針對無關第三方發出
八、何時該發律師函?常見案例分享
催討債務或工程款
終止租賃或合約
回應侵權、誹謗或個資濫用
澄清事實、保護名譽
要求返還財產或履行契約
→實務上,許多糾紛在寄出律師函後,對方即主動協商或撤回侵權行為,無需進一步訴訟,節省大量時間與金錢。
九、律師函與存證信函該怎麼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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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保存通知證據 → 存證信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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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施壓或提高協商成功率 → 律師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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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兼具存證與律師專業 → 律師存證信函
實務上可先寄存證信函確認立場,再視對方反應決定是否升級為律師函。
十、結語:律師函是「溝通」也是「警告」
律師函是法律糾紛中非常關鍵的一步,它除了是一封信之外,它更是當事人「依法自保」的起點。
善用律師函,不僅能化解潛在爭議,也能在必要時,為後續訴訟留下重要法律依據。
若你正面臨債務、侵權、合約爭議,別等到開庭再補救。
諮詢律師、由專業律師撰擬律師函,是最穩妥也最具效力的法律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