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reads 網友懸賞「叫蕭告就資助」是真的嗎?蕭告律師:我租好辦公室來領賞了!
蕭告律師:「我租好辦公室來領賞了!」

在社群媒體橫行的時代,很多人以為在網路上「開玩笑」不需要負責任。
但身為律師,我們要告訴你:法律不只存在於紙本合約,更存在於你的每一句公開承諾中。
2024年Threads 上演了一場現實版「法律實踐」:
有網友發文聲稱,若有蕭姓法律系學生或律師願意將律所取名為「蕭告」,他便願意資助成立。

這看似迷因的挑戰,卻引來了蕭律師本人正面迎擊——他不僅改了名,還直接租下辦公室並發文:「我要來領懸賞廣告了!」
這在法律上究竟算不算數?今天就由「蕭告律師」親自拆解《民法》中的懸賞廣告學問。
一、 什麼是「懸賞廣告」?網路上說話要算話嗎?
很多人認為,契約一定要雙方坐下來簽名才生效。但在民法第 164 條中,有一種行為叫做「懸賞廣告」,它是一種單方的承諾。
只要你透過廣告(如:Threads 發文、臉書貼文、尋狗啟事)聲明:「誰完成這件事,我就給誰報酬」,這就是懸賞廣告。一旦有人真的完成了這項行為,廣告人(發文者)就有義務給付報酬。
蕭告律師觀點:
當網友在 Threads 公開點名特定條件(姓蕭、改名蕭告、成立律所),而蕭律師確實完成了這些「特定行為」,這份「契約」在法律上就已經具備請求報酬的基礎。
二、 懸賞金怎麼領?「不知情」也能分一杯羹嗎?
在現實生活中,最常見的懸賞廣告就是「尋人」或「尋物」。如果你完成了任務,該如何領取獎金?
(一)、先到先得: 若有多人先後完成(例如:多人都找到了那隻貓),原則上由「最先完成」的人領取。
(二)、同時完成: 若多人共同完成,則平分或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。
(三)、默默行善也能領: 這是最有趣的點!民法第 164 條第 4 項規定,就算你當初根本沒看到廣告,只是剛好完成了那件事(例如:單純救了貓,事後才知道有重賞),你一樣有權要求領錢。
三、 發文後反悔可以嗎?撤回廣告的法律代價
如果發文者發現玩太大了,想把文章刪掉「裝沒事」,法律准許嗎?
這要看民法第 165 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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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期限的廣告: 原則上可以撤回。但如果有人為了完成你的任務已經付出成本(例如:為了找東西租了專業器材),除非你能證明他不可能完成,否則你必須賠償對方的損失,賠償上限為原本承諾的獎金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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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有期限的廣告: 如果你寫了「限時 24 小時」,法律會推定你放棄了撤回權,這段時間內你絕對不能反悔。
四、 畫圖比賽、徵件活動:什麼是「優等懸賞廣告」?
還有一種常見的類型叫做「優等懸賞廣告」(民法第 165-1 條),這在學生競賽、品牌設計投標中最常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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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在於「評定」: 不同於尋物(有找到就有錢),這類廣告要求必須在期限內通知,並經過評審選出「優等」的人,廣告人才有給錢的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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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拘束性: 一旦評定結果出來,除非有明顯違法,否則廣告人與參加者都必須尊重這個結果。
五、 蕭告律師的承諾:比你更在乎你的權益
「蕭告律師事務所」的誕生,不只是一次成功的社群互動,更是對「法律契約精神」的極致實踐。
我們想告訴客戶:連改名、成立事務所這種大事,我們都敢說到做到,那你的官司,我們還有什麼不敢戰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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